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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法院五五组合正风促廉

时间: 2013-05-16 11:28 点击量: 512

房县法院深入贯彻中央以及上级党委、法院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及时拟定了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出台了《房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四项规定》,通过“五五组合法”重拳出击,正风气促清廉。

“五个一”筑牢防线

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抓思想。彻底改变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不强等问题重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三辑)》、《法官廉政提示手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个方面措施,以及市中院印发的《十堰法院干警拒礼、拒请、拒托“二十四法”》,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

组织一次司法廉洁讨论,抓落实。摒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结合有关案例,重点查找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原因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每一位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撰写个人心得体会,交监察室存档。

上一堂廉政专题辅导课,抓执法。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关系案和人情案等问题。引导干警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与廉洁司法实践结合起来,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办一期廉政文化专栏,抓风貌。避免纪律松弛,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处理问题方法简单等问题,大力弘扬担当、严谨、务实、清廉、亲和、好学的作风,提升干警形象。要求各人民法庭及院内各支部开辟廉政文化专栏,营造司法廉洁的文化氛围,并将廉政教育台账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建立一套司法廉洁体系,抓监督。改进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管理松懈等问题。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利用科技手段建立起信息化的防腐体系。建立回访当事人的制度,每月从已结案件中按2%-5%的比例随机抽取案件,对当事人采取直接走访或电话问询等方式,收集对审判执行人员工作作风、廉政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举报和回访中反映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进行及时查处。

“五步走”纠风正为

一查机关作风,实行签到、考勤登记制度。在上班时间对机关干警实行书面签到,他人不得代签,迟到不得补签,签到表统一存档,由纪检组负责实施,真正做到考勤管理“制度化”。对迟到、早退、旷工,上班后外出吃早饭,在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串岗闲聊的干警予以通报批评,扣除工资等处罚。

查行政作风,实行精短制度。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精简会议、开短会、讲短话。精简内部文件、信息、简报和资料汇编数量,提倡行短文,规范新闻报道。

三查勤俭节约,实行公费列支审核制度。不搞迎来送往,不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必要的公务接待必须按规定报批,严禁铺张浪费。严格审查出差原由,规范旅差费报销标准。坚决贯彻最高院关于警车管理“八条禁令”,加强警车和公务车辆管理和考勤规定,做到经常抓,长期抓,抓早、抓小、抓苗头,守好每一个关口。

四查廉政纪律,实行廉政档案公开制度。将个人执法执纪档案与个人廉政档案合并管理,由监察室按照“一人一盒、动态管理”的原则为每个庭室、每一个人建立起了廉政、执法档案,成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表模晋级提升的重要依据。继续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公布投诉部门、举报电话和邮箱。做出承诺,取信于民。

五查审判流程,实行巡视督查制度化。将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执行、委托鉴定、拍卖等工作有机结合,监察室每月从已结案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案件进行评议,从中发现问题。抽调人员组成审务巡视督查小组开展巡视督查工作,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纪律松弛、管理松散、行为不规范,不作为、漫作为、关系不和谐等问题及时批评指正。

房县法院在2013年第一季度每月上、中、下旬对院机关各单位进行了巡视督察,对各基层法庭进行了抽查,全院干警廉政纪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效能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创建“五型”机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