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胜诉即退费真正让老百姓敢打官司敢于维权”说完此言,房县人大代表陈某伸出大拇指点赞。
原来,陈某系军点向湾村的村书记,前些年外地商人邹某要发展兔养殖业,想中了向湾村的扶贫车间,向湾村当时也在为扶贫车间的用途发愁,于是乎,双方一拍即合,由邹某租赁向湾村扶贫车间养殖兔,同时雇佣向湾村民来养兔场上班。
岂料市场风云变幻,仅仅过了一年,兔制品市场风云日下,邹某不仅不能及时支付租金,也拖欠了不少在养殖场上班村民的工资。村民们都找到村书记陈某讨个说法。

陈某此时也是顾虑多多,因为他清楚,邹某在房县多处都有养殖场,也都是拖欠租金拖欠工资。如果去打官司,最后胜诉了却不能及时执行,那岂不是又把诉讼费赔进去了吗?为此,他找到军店法庭咨询相关政策。
军点法庭负责人戢磊在见到陈某后,了解到陈某心中的顾虑,热情地向陈某介绍房县法院最新的诉讼费胜诉即退费的政策。
由此,陈某吃了一个定心丸,于是积极地准备材料,进行起诉。最后法院判决被告邹某支付村委会租金,诉讼费由被告邹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军店法庭向被告邹某发出诉讼费追缴通知书,将诉讼费移送执行局执行,并及时为村委会办理了退费手续。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始的那一幕。
胜诉即退费制度是房县法院向法治先行区学习先进经验的成果之一,极大地解除了当事人胜了官司难以执行又赔去诉讼费的担忧,让遭受损失的当事人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对不法行为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