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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法院“四多”促民商事纠纷案结事了

时间: 2012-06-19 13:14 点击量: 7797

   

一是多用心。强化办案人员服务意识,设立有一站式立案大庭、温馨调解室,在案件办理中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为其排忧解难。通过办案人员诚恳的态度和细心的接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关怀,促其自觉依法办事,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二是多想法。注重运用“面背结合”、“冷热交替”、“泄气息怨”等调解方法,做好当事人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重视法理和情理的融合,通过讲法说理、亲情感召、冷却处理等多种方法来定纷止争,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三是多调研。善于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和相关背景,找出争执的焦点和纠纷中的关键人物,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的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同时把说服劝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

四是多措施。实行繁简分流,对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速调速裁速执,促成案件及时了结。坚持巡回办案、就地调解,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疏通诉调对接渠道,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