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提前执行为民生
房县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每一件家事案件中始终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工作主线,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求和谐稳定、案结事了。
何某与其夫杜某因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家事法庭法官丁长禧多次调和无果,判令双方离婚,且判决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何某从2015年开始,分三年给付子女的生活及教育费共计25020元。
日前,法官丁长禧得知承担抚养子女一方的杜某近日因务工腿部损伤,一时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经济一时陷入困境,何某长期在外打工,且地点也不固定,若按判决执行,尚未到期,但该案情况又特殊,法官用手机多次与何某及其亲属联系,明析道理。经过努力,何某同意并将三年的子女抚养及教育费一次性交到法庭,法官收到此款后,亲自上门,于10月10日上午深入社区杜某家中,将执行款提前送到当事人杜某手中,杜某接此款感激地说:“感谢你们为我和还在操心,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