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老年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前来立案的老年当事人坚持“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行动有障碍、交通不方便的老年人,实行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并接受口头起诉等特色诉讼服务。立案大厅免费提供《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资料,并配备专人接待,提供咨询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老人缓减免诉讼费,为确需指导和帮助的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积极探索符合涉老纠纷特点的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家事法庭专业化审判的作用,由有一定社会阅历、亲和力强的法官专司审理,同时选任一批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的人民陪审员充实审判力量。在审理中注重法律释明、积极依职权调查取证,有效化解涉老纠纷。
三是将调解贯穿老年人维权案件审理始终。在审理涉老案件时,加大调解力度,把着重调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修复亲情,达到家庭成员长期共同生存的目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涉老纠纷的调解率达85%以上。
四是争取社会力量共同维护老年人权益。从法院自身职能出发,积极联合工会、妇联、老龄委及村、居委会等建立老年维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是延伸涉老案件司法审判效果。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组活动,加强老年维权法制宣传,提高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并起到听民意、知民情、解民忧的良好作用。重视涉老案件的判后回访,把司法裁判的效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