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门古法庭:主体责任不松懈 廉洁自律不忘却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17-05-09 16:47 点击量: 504

5月9日上午,房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潘永清、监察室主任母运杰一行深入门古法庭,检查指导主体责任落实及廉洁自律遵守等相关情况。

潘永清、母运杰细致检查了门古法庭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纪律作风整训活动专栏、考勤登记、值班登记及学习笔记,在肯定门古法庭开庭着装规范、值班积极公示的基础上,对于法庭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作了具体要求:一是法庭负责人要继续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县院要求每月一次针对庭室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必须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保质保量完成;三是公务车辆必须按要求使用、停放;四是年轻干警要扎实开展工作,做时代楷模;五是要将廉洁自律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门古法庭全体干警纷纷表示,将坚决按照县院要求立行立改,做到主体责任不松懈,廉洁自律不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