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么热的天跑这么老远为我追讨赔偿款,辛苦你们了!”申请人刘某接过房县法院大木法庭法官转交的赔偿款后紧握住干警的手,深情表达着对法庭干警的谢意,这是6月30日发生在距离房县千里之外的大冶市的一幕。
6月29日,房县法院大木法庭干警远赴大冶市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引导,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从而有效化解了矛盾,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大木法庭司法为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刘某与童某原本是亲戚,均系房县姚坪乡人。2010年9月,童某驾驶农用三轮车搭载刘某行驶在山路上,因路窄弯急加之操作不当发生翻车事故,造成刘某右肢粉碎性骨折并最终截肢。童某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即举家外出,下落不明。大木法庭受理刘某的起诉后,于2011年10月缺席判决童某赔偿刘某18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不能掌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执行一直不能有效推进,本案也成为了一件“骨头”案件。2014年10月,刘某向大木法庭提供线索称童某在大冶市务工,法庭干警当即赶往大冶市,待多方打探找到了童某务工工地时,才得知童某已于几个月前辞工前往外地。在得知童某在该工地尚有未结清的工资万余元后,承办法官坚信童某一定会重返大冶。申请执行人刘某对此十分理解,同意法庭对童某未结清的工资暂不作处理,待童某出现后再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法庭干警尊重申请人的意见,在与当地基层组织接洽协助通知事宜后返回房县。
6月27日,申请人刘某通过亲戚打探到童某在大冶市的下落后,遂在自己丈夫和两个儿子的陪同下找到童某在大冶市住处。双方一见面即剑拔弩张,被执行人童某的亲属更是纠集十数名社会人员参与其中,双方发生殴斗直至当地公安机关介入。29日一早,大木法庭法官在获知这一情况后紧急奔赴大冶市,来不及休息即迅速开展执行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和引导,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考虑到童某的经济状况,申请执行人刘某自愿提出放弃5万余元的赔偿要求,被执行人童某则承诺赔偿刘某13万元,当天支付3万元,其余10万元分三年付清,同时提供了两名亲属担保。至此,一起延宕近四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