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估计去打针了,麻烦你们跑这趟”,杨婆婆52岁的女儿有些不好意思,“我妈闲不住喜欢到处跑,你们都来多少趟了。”“没事,让她下午有空就来法院,3点我们准时在办公室等她来办手续领钱。”
原来,家住房县军店镇下茅坪村8组的杨婆婆于2016年起诉自己的三个子女给付赡养费,女儿按照判决履行后,两个儿子迟迟不支付费用。案件到了执行环节,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登门工作和联系村委会干部协调,大儿子于今年2月春节前后给付了赡养费。小儿子外出务工没有在家,近期,执行法官通过查询系统发现小儿子谭某名下的账户有一笔1万多元人民币入账,当即下达执行裁定书并通过查控系统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
相比之下,家住房县城关镇泉水社区的老计最近日子过得还挺顺心。2004年,他和养女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老计嚷嚷着单独起伙生活,要求养女养女婿另外安排住房给他并且提供生活费,房县法院于当年调解,养女夫妻二人亦按照协议履行。今年老计要求涨生活费,又找到法院,执行法官发现他收养自己侄女为养女时,养女已经成年,两人并无收养关系手续,次年养女便结婚成家,老计随养女夫妇共同生活至今,哪怕是单独开伙后也是住在三间砖混房单间里。执行法官打电话一问,养女就爽快答应了:“04年那会和现在是不能比了,这都过去十几年了,东西都涨价了,他直接和我说其实就行。”
“百善孝为先”,房县法院始终将“十字价值观”贯穿于执行全过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司法的温度,以法律的力量彰显为民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