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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潘永清

来源: 房县人民法院 时间: 2023-02-03 16:36 点击量: 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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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永清同志(党组成员、一级法官):主管刑事审判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协管优化营商环境、人民陪审员工作,分管刑事审判庭,协助张静同志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