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是房县法院执行干警,请你跟我们走一趟......”7月6日,在张湾区某酒店楼下,面对突然出现的干警,谢某目瞪口呆。
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谢某合伙从事工程建筑,双方退伙清算时协商挖桩机归谢某所有,谢某给高某出具40万元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到期后,谢某屡次推诿,拒不偿还,高某依法向房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谢某支付欠款及利息,但其拒不履行。在高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将谢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并进行了网络查控等措施。同时多次电话联系谢某,谢某干脆以在外地承包工程为由,拉黑执行干警手机与座机,玩起了“躲猫猫”。
7月6日,执行法官一早接到申请执行人高某电话,得知谢某在竹山县城关镇某工地承包工程。执行干警迅速办好司法拘留、查封、扣押等手续后奔赴竹山,然而并没有发现谢某身影。工人告知谢某没有来,但打桩机是其所有。看到机械上漆有谢某联系方式,干警们本欲拨打该电话,又怕打草惊蛇,灵机一动,他们请开车师傅联系了谢某,称有工程想要租用打桩机,希望面谈。谢某未疑有他,将地点予以告知。下午四时许,在约定的地点看到“从天而降”的干警,谢某转身欲逃,随行法警迅速上前将其制服,并带回房县。
晚上九点,执行干警在多次做工作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