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调解书下来了,请过来领取。”
“好的,我马上来拿。”
“我多句嘴,你们俩人走到今天也不容易,两个孩子都还小,就一定要离婚吗?希望你们再认真考虑一下。”
“……那我和孩子他妈妈商量一下吧。”
放下电话,房县法院大木法庭的刘晶晶对一旁同事说:“我看这调解书咱们送不出去了。”“啊,那怎么办?调解了多好啊。”“放心吧,他俩会撤诉,不离了更好。”
原来,6月中旬的某天早上,王某和郭某夫妻二人持离婚协议一起来到法庭要求离婚。接待他们的刘晶晶在询问相关情况后正欲进行调解,但小夫妻俩却拒绝调解,俩人极有默契的表示:协议上写的很清楚,按协议来处理就可以了,并且要求法庭尽快办理。刘晶晶面对这对态度一致且坚决的夫妻完全说不上劝解的话,便在审核了案件材料后为他们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制作了民事调解书。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毕竟这是一个完整的家。刘晶晶在询问中了解到小夫妻俩的长子7岁、次子2岁,说起小孩俩人关心满满,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安排也显得有商有量,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无争议,莫不是俩人吵架冲动之余做出的“君子协定”?根据了解到的信息,刘晶晶觉得这夫妻俩距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远着呢,于是趁着送达调解书时对两人分别进行劝解,她多嘴的话没说两句,孩子爸爸就沉不住气要找“孩子他妈妈”商量了。
两小时后,法庭的电话再次响起,是王某夫妇二人一起打来的:“那天气头上,别人劝啥我们也不想听,其实回去就后悔了。刚电话里刘法官你一开口劝我我就想着这婚不离了。我们这就来撤诉。”法官一句多嘴的话,这一次,真的挽回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