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县委政法委关于《全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实施方案》第四阶段“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活动要求,房县法院决定于2017年8月7日至9月8日期间在全院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查。为使此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全院上下积极行动,开展了一系列落地开花的有力措施。
集中组织学习,深化查摆问题
8月7日下午,召集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蔡贤忠书记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整训打下坚实理论基础。院党组、院各党支部、城关法庭、其他各人民法庭还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就查找个人存在的问题及管理缺陷与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此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还要求个人、部门完成查摆问题书面报告、民主生活会记录、个人及部门查摆问题报告,并将三份报告及会议记录报各分管领导签阅后送院监察室备查。
自8月7日活动开展以来,有66名干警(包括司法改革前的审判人员)对其十八大以来经办的案件进行了逐案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侵占案款、收受贿赂以及有无内部人员干预问题,共计自查各类案件11519件;另有73名干警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对照整训活动实施方案将所列问题进行自查;院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着重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
注重风险防控 严肃督查问责
8月19日至25日,个人、部门查找各自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结合风险防控措施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在学习园地上公示,同时,每位干警对遵守六大纪律需作出书面承诺。
8月26日至9月8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根据性质从轻或免于处理。拒不查找自身问题或自查流于形式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分管院领导对分管干警自查情况抽查不少于30%、院长从每个分管院领导抽查对象中抽查一人、纪检监察抽查不少于10%。抽查采取从对抽查对象个人自查的问题与制定的整改措施同日常掌握了解的情况相对照的方式进行。抽查要做留痕记载,并交教育整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对不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流于形式、走走过场的个人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指正,责令予以改正。拒不接受批评,不予改正敷衍应付的,根据错误性质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本次活动针对前期评议中反映的“六难三案”、“慵、懒、散、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旨在让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干部队伍,为我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保驾护航。